近期联系编辑加工阶段的稿件时发现一些作者信息方面的问题,现对在处理及新稿件的作者信息做如下规定:
1.登记作者信息时,文中有几位作者必须填写几位作者信息,而且电话、手机、通讯地址必须完善;
2.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稿件,通讯作者必须留导师的有效信息(必须有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);
3.作者信息有变动时,请务必登陆我刊网站更新个人信息。
作者所留的所有个人信息,必须在2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有效,如因无法联系到作者而造成的稿件漏发或者错发,一切后果均由作者自负,请周知!